企业吃空饷是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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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或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外部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所以,首先应该明确该董事是否是“内部董事”或者“外部董事”。如果该董事是“外部董事”,那么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不履职”或“兼职不当”等情况的认定和处理依据应当是协会的自律规则,而不是行政法律规范。因为证券期货行业是与资本市场联系最为紧密的行业之一,所以监管相对比较严格,而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则可以适当宽松一些。

以证券期货行业为例,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2014〕6号)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一)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负有重要责任的 (二)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有严重失职行为或对重大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主要责任的。 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的限制条件,即“被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且期限未满的;”

另外,还需要关注的是,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重要事项,在提出意见的过程中,遭受打击报复的,可依照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行政裁决或者行政复议。 总之,建议公司及涉事人员认真对待此事,以免受到更为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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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对核实认定的吃空饷人员,必须及时作出处理。

1、对已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人事关系,仍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福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或失踪人员、在职攻读学历人员、擅自离岗和被单位开除、辞退等人员,应立即停止支付工资,停缴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追缴已支付的工资及多缴的社会保险费。

2、对长期旷工或因病长期休养而又不办理病退手续的人员,要区分不同情况,及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明确相关人事劳动关系,追缴违规领取的工资福利待遇。

3、对在编在岗人员在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并领取报酬的,应立即停止其在兼职单位获取报酬。

4、对虚报人数骗取工资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立即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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