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是什么意思?
《贷款通则》中所称的“借款”,是指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经商业银行审批同意发放借款的协议。 借款合同是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债务人)订立的明确借贷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它既是一种契约,又是金融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重要工具,也是国家金融监管的主要依据之一。 所以,借款合同其实很重要,而且关系着双方的利益,需要签订合同时务必谨慎小心。
1、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包括贷款人和借款人,这里的贷款人可能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从事融资性担保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借款人可以是企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人。
2、借款合同的标的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债权,这种债权是基于贷款人的放款而形成的,所以贷款人不仅要有资金出借的能力,还要有将资金借出的权力。如果贷款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资金,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等犯罪。
3、借款合同的内容 一个完整合法的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名称、编号、时间、地点、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等相关信息以及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此外还需要载明借款担保的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等。对于重大事项,比如利率的调整计算、罚息的计算均要详细说明。
4、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 实践中,有些公司为了省钱,不去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手续,这样会致使自己的权益受损。因为担保法规定,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银行不能要求实现抵押权。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手续是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