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放低空了吗?
1、中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正在酝酿中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5年9月和11月,国资委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央企业混改操作指引》和《中央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央企有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两篇文件中均提到,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实行更加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可以依法自主选择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和销售方式,自主确定员工招聘人数、薪酬范围”等。
有评论称,这为低空空域开放提供了重要制度基础。在2016年的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民航局领导多次谈到要推动通用航空“放下去”“飞起来”,同时指出要开展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探索建立与通用航空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空管运行新体制和新机制。 但迄今为止,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方案尚未出台。业内广泛讨论的关于放开所有通用机场及飞行高度限制、允许所有通用航空飞机参加商业运行等一系列观点,还需要等待相关政策文件的确认。
2、中国低空管控的法规体系已具雏形 从法律层面看,目前我国的低空管制主要依据《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飞行基本规则》等进行管理。 其中,《民用航空法》规定,国家对通用航空实行行业管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明确,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周边设定安全区域,并实行分类管理;而《飞行基本规则》关于“禁飞区”和“限飞区”的划分,对于规范空中飞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目前有3000多座民用机场,2015年通航的通用机场已达202个。随着低空领域的逐步放开,这些机场的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近年来相继出台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通用航空发展的报告》《低空空域改革试点方案》等,为中国低空领域立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除了法律外,我国还建立了以国家安全、空中交通管制、民航行业监管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形成了由军事管制、民航行业管理和地方政府监管组成的垂直管理体系,以及由空军、民航总局、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