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药属于国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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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命题有点大,可能得分开来看,或者按历史阶段分看。 中国古代是没有所谓“药”的概念的(当然,这概念也没现代那么细致) 人们一般把“治病救人”的东西统称为“方”,而把制作这些方的人称之为“医”或“大夫” 当然,这些“方”的制作原料是有所区分的,有的用矿物(如冰片、朱砂等),有的用动植物(如当归、三七等),有的混合使用(如龙骨、牡蛎等) 但这些都是工艺上的区别,并不影响这些“方”被归为一类,被称为“医药”。

所以古代的中医,没有所谓的“药材”,更没有现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等概念。那些被视为药材的物质,在当时都被称作为“本草”,而制作者则被认为是“药工”(注意不是制药工人)“药师”。 这里要提一下张仲景,他被称为“医圣”,但除了一些针灸方面的技艺外,他的医术主要在于处方(开药),而药品的加工制作,在他所处的那个年代,是相当粗糙的,因此可以说,张仲景主要是一位“方工”而不是现在的“药企老板”。(顺便说一句,我十分推崇的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其实质就是一本文稿,记载了上百个处方和用法,而没有具体的药物剂量和组合方式) 那什么时候出现“药”的概念了呢? 这就要谈到近代中国人饱受屈辱的历史了。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敲开了清朝闭关锁国的大门。随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我国的经济主权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外国洋枪洋炮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他们传来的文化思想——特别是西方医学的传入,对古老的中医学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许多中医黑就出现在这一时期,他们认为西方医学先进,中医落后,甚至恶毒的说中医传下来的东西都是垃圾。这种声音传到清政府的耳里,自然让当局很是恐慌。怎么办呢?急中生智,他们想到了一个妙计——以洋救中,利用西药来拯救中药品种。于是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起,清政府先后在广州开办了两家官办药业机构,命名为“广益堂”和“保寿堂”,专门用西药治疗疾病。

由于当时的中医界普遍受辱,社会地位很低,于是清政府就打着中医旗号的招牌来招摇撞骗,收买人心。这两个机构,成了当时西医结合的代表,而所用西药,均为国外进口。

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1953年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切资产都归国家所有,其中包括了中医药行业。此时,中医药行业纳入了国营单位统一管理。 同时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被弱化,商品粮紧张的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开始大力种植烟叶,发展烟草产业;同时为了充分利用国内资源,还提出“以烟济药”的策略,也就是用烟草的收益来补贴药品的生产。 (注:在此特别说明一点,本人既没有参加过烟草生产,也没有参加药学研究,对于烟草和中药之间的关系仅仅了解一点基础知识,此文全部观点不代表任何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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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中药控股成立的时间(2010年)为准,中国中药的实控人(国资委)没有发生变更,在2010年前后成为国企控股或国资实控的民营企业(国企绝对控股或国资实控),属于国企控股民营企业(中石化易捷加油、南航明珠航空等,均为2010年前后成为国企控股的民营企业)。按照国企改革指导文件,“完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这类企业的公司治理通常更完善一些。 中国中药控股以中成药制造与销售为核心业务,中药配方颗粒是其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中药配方颗粒”是从符合中医药理论有关组方配伍规律的中药复方中所使用的饮片,单一味的提取、浓缩、干燥等现代制药技术加工而成的颗粒成品,临床调配和服用的方法是按中医临床处方配药,冲服使用(所谓配方)。中药配方颗粒又名“新型饮片”、“现代饮片”、“免煎中药饮片”、“免煎中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和使用的管理。

中国中药控股是中国最大的中药制剂企业,总部位于北京,其前身是中杏药业(原东阿集团单一持股),2010年其被国药集团(隶属于国资委)联合中国银行、中国人寿和工商银行收购后的重组资产在香港作为H股上市公司香港中信(1114.HK)的私有化工具。目前,中国中药的业务还覆盖中间体和原料药等中药产品、西药原料药、西药制剂及营养与保健品等。其生产基地涉及北京、四川、江苏和山东等省市。该公司在中国29个城市设有经销办事处或服务机构,并在欧洲、北美、澳大利亚和东南亚地区都设有运营机构。

从细分业务结构上看,中药配方颗粒(新型饮片、免煎中药等)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80%以上。

从业务区域结构上看,中国大陆地区业务贡献该集团的营收约80%。从利润来源结构上看,其母公司业务利润(即集团主营业务利润)占该集团总利润的80%以上,贡献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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