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企业包括子公司吗?
“附属”是个相对概念,它相对于的主体就是“母公司”或“股东公司”;从法律意义上说,是指接受母公司(或称投资企业、股东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事业单位,这种控制可能是所有权或者经营权的控制,也可能是其他形式的控制。 在会计处理上,对于附属企业,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母公司投资占有的权益性资金,以成本计量;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应披露与附属企业有关的财务状况信息,如所有者权益的情况等 那么,什么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其章程可以载明: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市场规则进行,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 ”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的公司章程和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自己的财产,享有法人资格,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依法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简言之,子公司是有自己名字的公司,而附属企业则没有(或者很少有自己的名字)。
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合计达到法定资本总额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由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