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政别墅有人住吗?
“谁住在那里”这个问题问得好,我正想就这一问题写点文章。 首先应当肯定的是,历史上绝大多数时候,大多数的园林是没有人的(注意,我不是说没有居民居住,而是指没有人长时间地居住)。所谓亭台轩榭不过是供游人休息、纳凉、登高、望远之用罢了——当然还有纪念性或实用性的房屋如牌坊、碑亭等,但一般并不具有住宅的功能;而假山、水池、花木等等更是与居住没什么关系的东西。从功能上来说这样的园林是不符合现代生活标准的。
现代城市住宅讲究环境、绿化、景观,这些在古代园林中固然都有,但是古人做园并不是以人居为目的(当然也不是不用人为目的,请看后面)。如果硬要让古人的园林来满足我们现代人的生活需求,必然会导致很多功能的丧失和意义的扭曲。 我们今人经常感到古代园林的意境无法企及,其实很多时候正是由于我们把园林的功能估量错了。
明人计成在《园冶》中提到造园时应该考虑“宜亭台者,利坐阅景;宜花木者,春看色;宜白石青苔者,幽人绝尘;宜曲水者,流水鸣琴……”这里的“宜”不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合适、适宜,而是指“应当具备”的意思,也就是说,造园时应该考虑到将来在这里能够欣赏什么样的美景,体验什么样的生活。 对于古人来说,他们建造一座园林并非是为了满足自己居住的需要,因为“居”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例如明代的苏州,普通百姓的房屋大多只有三间两厢,而园林却有大有小,其中较大的甚至可以养鱼、种植水生植物并观赏莲叶。 对于文人来说,他们在园林里可以弹琴、饮酒、吟诗、作画,可以享受自然的风光,也可以感受山水的乐趣,但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在此地摆脱俗务的困扰,获得心灵的解脱。这种生活虽然令人羡慕,但对他们的物质消耗其实是有限的,因为它并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不能增加土地和财产的价值,也不会为朝廷增添税收。因此从经济上说这样的生活方式是可行的。
那么对普通民众呢?普通市民除了享受公园般的园林或许可以得到一丝慰藉外,绝大多数人是难以享受到这一文明的成果的。 当然有人会问了,如果没有人在里面居住,那这些园林的“用途”又是什么?我觉得可以参考梵高的一幅名画名字《花园里的面包房》,它所表达的不仅仅是风景美丽与否的问题,而是风景本身能不能为我们提供食物的问题——这一点古人和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他们营造园林不是为了给我们提供粮食,所以即使我们的食谱里包括蔬菜瓜果,他们也从来没有考虑过我们在饮食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