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县生孩子到哪里报销?
一般来说,参合农民应到本县(市、区)新农合管理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合农民确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诊住院治疗的,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转诊手续:(1)到本县以外、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由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由乡镇合管办审核办理转诊手续;(2)到本统筹地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由本县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经乡镇、县级合管办逐级审核办理转诊手续。
新农合患者办理了转诊手续(或按要求补齐了转诊手续)的,在所住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住院医药费用。未办理转诊手续(或未按要求补齐转诊手续)的,到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机构按规定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