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可以进阳台吗?
当然不可以,这是你的独立私产空间! 《物权法》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作出了规定,指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同时明确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可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是有法律依据的,但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再行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我国城镇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制,除个别情况外,绝大多数情形下都是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把土地使用权让给用户使用,这时用户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是常说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也就是说,对于住宅用地而言,“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是法定义务;而对于商业用地等其它非住宅建设用地来说,却只规定了“商业网点用房等建筑物的产权可以出售或出租,其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没有明示房产与土地的转移必须同时进行。在商业等用地上建起的房屋,如果达到一定建筑面积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就要征收土地使用税,而且这种税是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的。
基于上述分析,您作为房东完全可以拒绝房客的要求,但如果房客坚持要求,你们也可以协商解决——比如说,允许房客临时借用,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或者互不干涉,相安无事,但房客要给房东一定补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