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在五行属于什么?
清朝的“清”字,其最早文字记载见于《书·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驭大戎(指刑官),至慎,若此,则惟申命而已。’……禹曰:‘於,予何敢不承命。’即命禹为伯,以通九服之志。舜日:‘吁!四岳维岳,何以载德?’……”上文中提到的“虞舜”时期的一个官职名为“清侯”。
“青侯”之名在古籍中出现的比较早,但是关于这个官职的记载却比较少(比清侯要少得多),因此这个官职的性质也让人产生非常多的疑问。清代学者孙治让在考证这个词时就认为这是一个“假借”之词——也就是把这个字借用来表示另外一个意思。他引用南宋儒学家王柏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古者五音之分,惟清为特指;后世则唯清为平声,而分阳去二音……愚谓清侯、青侯皆属假借。”(参阅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三十一》)
“清”字的金文象形 由此看来,“清”字的字形演变和假借方式都是非常清晰的:最初是“示”字旁边一个“青”,后来这个字作为表示颜色字使用时,偏旁变为“色”旁,再变成了现代的简体汉字“清”。这个过程也是上古汉语从“表意”到“表音”演变的典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