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生克原理6?
“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是五行相生中“母子关系”的体现;
“我克者妻财,克我者官鬼”则是五行相克中“君臣关系”的表现。 在一个五行的生克循环中,母子和君臣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稳定的。 这种稳定的关系决定了五行相生相克的顺序,并由此引申出许多的象意,这些象意就形成了阴阳五行学说的内容。所以学习五行相生相克就要先从研究它们的顺序开始。
五行相生的顺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这里面没有父子的关系,只有君臣之分,因而也有“主生次生”之说。
在五行相生的过程中,被生者的力量会增加,而生者反而会减弱。这就是“弱者得强”或“强者得弱”的现象。如以木为例,它得火之后,它的力量增加了,就是“弱者得强”;而火得到木的供养之后,它的力量会减弱,即“强者得弱”。 “弱得强”与“强得弱”是在一定条件下的相对说法。并非一定是弱的才能得到强的支持,强的就一定会失去某些东西。
例如上面的木生火,如果没有了木,火的能量来源就没了,这时火的元素就会减少,从而让火成为一种“弱”的状态;但这里所说的“弱”是相对于原来火元素的旺盛而言,其实它的整体状态还是“旺”。这种由少变多,由弱变旺的现象就叫做“实”。 而在金生水,水生木的过程中则包含了“虚”的概念。什么叫“虚”呢,就是在五行相生中,被生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耗”生者的一部分元素,使自身得到加强的同时也让生者有所损耗。比如金生水,水的成分得到了增加,金的力量却因此有所损耗,这就是“虚”。
由于在相生关系中总会有“虚”的存在,那么必然会在一定的条件下引起相生的逆反现象。这也就引发了五行相克中的“制”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