溎五行属什么?
《说文》:“棪,木名。” 许慎所依据的汉代文字学著作有《五经文字》、《古文字结构表》等。在解释“棪”字时,这些书均释为“木”或“树”,这是正解。 东汉文字学的集大成者王筠著《说文解字注》,对许慎之说甚为推崇,“棪”字亦承袭旧解。
至清代吴大瀓作《古文字结构表》,“棪”字条下却释为“草”字头之字。清儒好以形求义,吴氏此释颇受历代学者推崇,广为沿用;并影响至今。 但吴氏此说是误释。理由如下:
1.“棪”从木,与“林”“枝”“柴”等字从木,字型相近。而“艸”(繁体“艸字头”)之字从“艸”或者“艹”,字形有别。如“芬”“芳”“花”“茂”“苗”等。且从“艸”或“艹”的字大多与花草树木有关。可见“棪”与从“艸”之字并非同一类字。
2.“棪”字古文写作“冄”。《说文》:“冄,毛冄冄也。”段玉裁注:“謂毛之顺長者也……此本形容髮形之言也。今凡物之屈曲者皆曰冄。”也就是说,“冄”字本是形容头发纹理的形状,后世用来形容其他弯曲物体了。从“冄”的字大多与弯曲相关。例如:“卷”“弯”“挛”“蜷”等。
3.现代字典往往收“琰”字,其部首标注为“艹”。这说明“琰”字从“艹”,即现代字典的编辑者认为“琰”字应该属于“艹”部。然而“焱”“燚”“焱”三个字都收录于现行汉字字典中,它们都从火,显然属于“火”部。如果“琰”属于“艹”部,那么“焱”字也应该属于“艹”部,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棪”字不属于“艹”部,其正确部首应该是“木”。“炎”“焱”“燚”“炘”“焓”“燎”等字,都属于“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