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是什么企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第一家交易所,于1990年12月成立,现为财政部直管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由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组成; 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均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是中国的两大股票交易所. 上交所上市的是在上海注册的公司并在上海交易的股票,深交所则是以在深圳注册的公司为对象,其上市的股票在深交所交易。
目前两个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基本相同,主要指标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章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不低于500万元的注册资本且实收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会计报告、合理的股份结构以及满足要求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但上交所对发行主体资格要求更为严格,主要是对经营业绩的要求更高些,如上交所对拟上市公司要求“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而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万元”,而深交所则只要求“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沪深两所也对部分指标的标准进行细化调整,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两家证券交易所之一,于1991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正式成立,1991年4月11日开始集中交易,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监督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和修改本所业务规则、审核证券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和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深交所作为市场组织者、建设和运营者、监督管理者和服务者,在证券市场体系中处于重要枢纽和核心地位,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设施,本身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社会公益法人和事业法人,不是企业。
作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收入是用以保证交易所履行其管理和培育市场的发展职能。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交易所可以取得交易手续费、会员费、席位费等收入并以其全部收入支付其市场组织的必要费用和进行公益捐赠。为此,本所制定了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费用的收取与使用,都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收费标准及规定使用各项费用,定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公布主要费用以及业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